【风腐同查同治】是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和工作机制。它深刻揭示并着力解决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之间相互关联、互为表里的深层问题,打破了过去可能将两者割裂开来、区别对待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模式。
【风腐同查同治】——它是什么?
它的核心内涵是什么?
“风”在此特指作风问题,尤其是不正之风,涵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以及其他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纪律作风问题。“腐”即腐败问题,主要指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力进行权力寻租、贪污受贿、利益输送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查同治”强调的是在发现、调查和处理这两类问题时,要将其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审视、联动进行,既要查处腐败案件,又要深挖案件背后以及同一主体、同一领域的作风问题;既要纠正作风顽疾,又要警惕并彻查其中可能隐藏或滋生的腐败行为。简而言之,就是一体化作战,防止“按下葫芦浮起瓢”。
“风”与“腐”为何要捆绑在一起查处?
经验表明,作风问题往往是腐败的温床和催化剂。不良作风侵蚀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扭曲其价值观念,使他们更容易滑向腐败深渊。例如:
-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可能导致责任悬空、监管缺失,为权力滥用和腐败提供庇护。
- 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则直接刺激对物质利益的贪婪,驱动其不择手段获取非法收入以满足奢欲。
反之,腐败行为也需要不正之风来掩盖或支撑。比如,通过搞形式主义的项目来套取资金,利用官僚主义的流程阻碍正常监督,或者用大吃大喝、送礼行贿等不正之风来构建关系网、利益链,从而规避惩处。因此,“风”“腐”一体,互为表里,必须同源治理,才能触及问题本质。
它与以往的“抓作风”或“打老虎、拍苍蝇”有何本质区别?
以往的工作可能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方面集中整治“四风”等作风问题,通过纪律处分等方式纠正不良行为;另一方面则集中查处贪污贿赂等腐败案件,追究刑事责任。这两种工作虽然都在推进,但有时界限分明,甚至由不同部门或不同小组负责,容易导致:
- 查处作风问题时,忽略了其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线索。
- 查处腐败案件时,未能深入剖析和纠正滋生腐败的作风根源和环境。
“风腐同查同治”则是一种系统思维和整体策略,要求在同一个案件、同一个对象、同一个问题线索中,同时关注其作风表现和廉洁情况,既查事实、又查性质,既纠偏差、又治根本。它强调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力量协同,实现线索互通、证据共享、处理联动。
【风腐同查同治】——为何如此重要和必要?
为何说作风问题是腐败的“前兆”或“铺垫”?
不正之风是思想变质的体现,是纪律松弛的反映。当一个人开始热衷于排场、讲究享受、不务正业、脱离群众时,其抵制诱惑的能力往往已经下降,对规矩纪律的敬畏之心已经淡化。这些行为本身虽然不一定是犯罪,但它们是个人品德和党性修养滑坡的信号,极易被利益集团所利用,成为围猎的对象,最终一步步走向腐败。许多落马官员的忏悔录都印证了,正是从最初的小毛病、小问题(作风问题)开始,逐渐放松警惕,最终演变成大问题(腐败问题)。
单独治理“风”或“腐”为何难以根治?
如果只抓作风不反腐败,就像只清理水面的垃圾,而不去处理水底的污染源;治标不治本,作风问题容易反弹。如果只反腐败不抓作风,就像只抓住犯病的个体,而不去改善可能导致疾病的整体环境和生活习惯;新的腐败行为可能继续产生。只有将两者作为一个整体来治理,才能既严惩腐败存量,又有效遏制作风增量,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同查同治旨在实现哪些更高目标?
这一策略不仅仅是为了查处更多问题,更深层次的目标在于:
- 提高治理效能:通过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劳动,提高查处问题的精准度和效率。
- 强化震慑作用: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都可能被深挖,并与其廉洁风险挂钩,形成全方位的震慑。
- 推动系统治理:通过对“风”“腐”关联性的深入分析,更准确地找到体制机制上的漏洞,从而推动更具针对性的制度改革和完善。
- 纯洁政治生态:从根子上铲除影响政治生态健康的作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风腐同查同治】——哪里进行查处?
哪些领域是重点实施区域?
“风腐同查同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原则上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的领域和单位,包括:
- 党政机关: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
- 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垄断行业、资源富集领域、资金密集型单位。
- 金融机构:银行、证券、保险等,腐败风险高。
- 高校和科研院所:招生、科研经费、基建等环节容易出现问题。
- 医疗卫生系统:药品采购、设备购置、红包回扣等问题突出。
- 基层政权和集体经济组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和作风问题影响恶劣。
重点关注那些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领域和岗位。
具体是哪些机构在执行这一工作?
这项工作的主体责任由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承担。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具备了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职权,同时保留了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这为“风腐同查同治”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基础。在具体执行中,纪委监委的审查调查部门会组建专门的团队,或者在处理每一个问题线索时,都将“风”“腐”两个维度纳入考量。此外,巡视巡察机构在日常监督中,组织人事部门在选人用人考察中,审计部门在经济监督中,以及各单位的内部纪检监察组织,都会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风腐同查同治】——范围有多广?
涉及的问题类型涵盖哪些方面?
如前所述,它涵盖了从轻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到严重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 违规公款吃喝、旅游、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作风问题,以及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公款私用等腐败行为。
-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导致的决策失误、工作不力,以及其中是否涉及权力寻租、懒政怠政甚至以不作为掩盖腐败等问题。
- 在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资质许可等环节中的不正之风(如任人唯亲、优亲厚友、程序不规范)以及其背后的权钱交易、利益交换。
- 通过违规借贷、民间融资、插手工程项目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以及其背后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力的问题。
-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以及更严重的索贿受贿行为。
可以说,只要是与公权力行使相关,且存在不正当影响或利益获取的问题,无论表现形式是作风偏差还是腐败行为,都会被纳入“风腐同查同治”的范畴。
波及的层级和人员有多广泛?
这一机制适用于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没有层级限制,没有例外。从中央部委到乡镇街道,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工作人员,只要涉及问题,都会被查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风腐同查同治”既要紧盯“关键少数”,也要关注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此外,与腐败分子和作风不正人员存在关联的行贿人、利益输送者等非公职人员,也会被纳入调查范围,依法依规处理。
【风腐同查同治】——具体如何操作?
问题线索是如何汇集和研判的?
问题线索是启动查处程序的起点。线索来源多样,包括:
- 群众举报:通过信访举报平台、网络举报、来信来访等渠道。
- 监督检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派驻监督等发现的问题。
- 执纪执法互通:纪委监委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案件信息互通。
- 大数据分析:利用技术手段对资金流、公款消费、人员交往等异常情况进行监测分析。
- 媒体曝光和舆情反映。
- 审查调查中深挖:在办理一个案件时,发现其他人员或相关联的问题线索。
收到线索后,纪委监委的信访或案管部门会进行集中管理,然后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初步研判。研判时,就会综合分析线索指向的问题是单纯作风问题,还是作风与腐败交织,或是以作风问题为掩护的腐败问题等,从而确定初步的处置方向。
“同查”的过程有哪些关键环节?
当决定启动审查调查程序后,关键在于组建具备综合能力的审查调查组,并在整个过程中体现“同查”理念:
- 制定方案:审查调查方案要同时明确对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调查目标、重点、步骤和措施。
- 力量整合:抽调既懂纪律规矩又熟悉法律法规,既会查“四风”问题又会查经济犯罪的复合型人才进入调查组。
- 一体取证:在调查谈话、证据收集时,既要核实违纪违法的具体事实,也要深入了解其思想动态、作风表现、价值观念变化等,寻找“风”与“腐”相互作用的证据。例如,查证高档消费时,不仅要核实消费金额和来源(腐败线索),也要了解其消费动机、频次、场所、同往人员等(作风表现),并分析其与合法收入是否匹配。
- 线索串并:在调查过程中,对发现的所有涉及作风和腐败的零散线索进行梳理和串并分析,查找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 问题定性:在形成审查调查报告时,要清晰界定作风问题的性质和腐败行为的事实,并分析两者之间的因果或伴生关系。
“同治”采取哪些综合措施?
基于“同查”的结果,“同治”也需要运用多种手段,打出“组合拳”:
- 纪法衔接:对既有作风问题又有腐败行为的,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以及纪法贯通。
- 一案双查:在查处具体案件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督责任,看是否存在管党治党不力、对下属作风和廉洁问题失管失察的情况。
- 通报曝光: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既要揭露腐败行为,也要剖析不正之风的危害,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 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管理盲区、行业乱象等进行深入分析,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优化流程,改进工作作风。
- 思想教育:结合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同治”不是简单的叠加处理,而是在处理具体人和事的同时,着力解决深层问题,实现标本兼治。
如何确保“风腐同查同治”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这不是一项短期运动,而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机制:
- 强化政治自觉:不断提高对“风”“腐”关联性的认识,从政治上看问题,把同查同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 完善制度机制:健全问题线索管理、研判、分流机制,优化审查调查组设置,完善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确保同查同治有章可循。
- 提升能力素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提高其识别“风”与“腐”联系的能力,增强综合运用纪法手段的能力。
- 加强监督制约: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进行严格监督,防止灯下黑,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 坚持群众路线: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依靠人民力量。
- 注重改革创新:适应新情况新问题,运用科技手段,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同查同治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总之,“风腐同查同治”体现了我们党对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的深刻把握,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它要求我们既要严惩腐败分子,又要持续纠治不正之风,通过一体化推进,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