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第五回:血溅狮子楼后的公堂风云

《金瓶梅》这部描绘市井百态的巨著,在其第五回中,将读者从第四回武松为兄报仇、血溅狮子楼的激烈现场,骤然拉入了森严的官府公堂。这一回是武松在本书中命运的重大转折点,详细描写了他自首、接受审判以及被判刑发配的全过程。围绕这一章节,我们可以提出许多具体的问题,并从书中找到详细的答案。

这一回主要讲了什么?(是什么)

《金瓶梅》第五回,名为“武松斗杀西门庆”,但实际上武松在此并未杀死西门庆(这是《金瓶梅》与《水浒传》的重要区别之一)。本回的核心内容是武松杀死潘金莲和王婆后,主动向官府投案自首,并在公堂上详细陈述案情,最终被判罪并执行流放刑罚。

具体来说,本回包含了以下几个关键情节:

  • 武松手提潘金莲和王婆的头颅,前往阳谷县县衙击鼓鸣冤。
  • 县令升堂,武松递交状子并口述杀人原委。
  • 县令派遣仵作、押司等前往武大郎家和王婆家勘验现场,核实案情。
  • 官府进行审判,讨论武松的罪行与量刑。
  • 最终宣判武松的刑罚:脊杖(打板子)和刺配(脸上刺字发配)。
  • 对潘金莲和王婆的尸体进行处理。
  • 武松被收监,准备发配。

整个章节聚焦于官方对于私人复仇行为的司法介入和裁决过程,展现了当时官府断案的一套程序,以及在这种体制下,武松个人命运的走向。

武松为什么要自首,为何最终被判发配?(为什么)

武松选择自首,原因在于他的性格和当时的“江湖规矩”或曰朴素正义观。他认为自己杀人是为兄报仇、替天行道,是正义之举,虽触犯了国法,但内心坦荡,不愿逃避,愿意光明正大地承担后果。他提着人头去县衙,更是要向官府和百姓宣告其复仇的合理性。

至于最终被判发配而非死刑,则涉及多重因素:

  • 案情性质: 武松杀死的是直接导致其兄死亡的潘金莲(主犯)和帮助通奸谋杀的王婆(从犯)。虽然是杀人,但原因是被告有重大过错在先,且武松的行为带有强烈的复仇性质,在民间具有一定同情基础。
  • 武松自首: 主动投案自首,在古代律法中通常是减轻罪责的情节。
  • 官方考量: 县令需要在律法与人情之间权衡。完全依照律法判死刑可能会激起民愤,且武松的行为某种程度上符合了民众对“义”的期待。同时,县令也必须维护法度,不能纵容私刑。
  • 西门庆的影响力(潜在因素): 虽然书中没有明确写西门庆直接干预了武松的判决,但考虑到西门庆在清河县(虽然事发阳谷县,但两者关系密切,且西门庆是地方权势人物)的影响力,以及他在此案中的牵连,不排除官方在处理时,出于避讳或受到压力,选择一种相对“体面”或“能过得去”的方式处理,避免深究与西门庆相关联的部分,将主要责任集中在已死的潘金莲和王婆身上,并对武松处以流放,使其远离本地,从而平息事端。发配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既惩罚了武松,又将其逐出本地,客观上也有利于西门庆继续逍遥法外。

因此,武松的判决是法律、人情、自首情节以及地方势力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武松自首和审判主要发生在哪些地方?(哪里)

第五回的主要场景非常具体:

  • 阳谷县县衙: 这是绝大部分情节发生的地点。包括县衙的门口(武松击鼓),公堂(县令审案),以及县衙内的羁押之处(武松自首后被短暂看押)。
  • 武大郎家(紫石街)和王婆家(狮子楼旁): 虽然主要情节不在这些地方,但官府派出的仵作和押司需要前往这些地点进行现场勘验,以核实武松陈述的杀人地点、方式等细节。这些是案发第一现场,是司法程序必须涉及的地方。
  • 孟州: 这是判决中明确指出的武松发配的地点。虽然武松在本回尚未到达孟州,但作为判决结果的一部分,孟州是武松即将前往的“哪里”,预示了他后续故事的发生地。

审判过程涉及多少人,武松具体判了多少刑罚?(多少)

从“多少”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参与审判过程的人数和判决的量化内容:

参与审判的人员:

公堂审判是一个正式的官府流程,涉及多人。除了核心人物县令(主审官)和武松(被告/自首者)外,书中描写了县令升堂时,两旁有书吏、皂隶、壮班、快手等一干衙役人员。
进行现场勘验时,县令派出了仵作(负责验尸)和押司(负责记录和处理文书)等人。审判过程中,县令也可能与其幕僚进行商议。因此,整个审判过程涉及至少县令、武松、书吏、皂隶、壮班、快手、仵作、押司,以及可能的幕僚等,总人数是一个小型的官府班子。

武松的具体刑罚:

最终的判决结果是量化的、具体的刑罚:

  1. 脊杖四十大板: 这是肉刑,用竹板或荆条抽打犯人的背部。四十大板在古代是较重的杖刑。
  2. 刺配孟州: “刺”是在犯人脸上刺字,作为囚犯的标记;“配”是将犯人发配到指定的边远或险恶地区服役。孟州是当时较为常见的流放地。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和贬低人格的刑罚。

武松杀两人按律当斩,但因自首、情有可原被减为脊杖四十、刺配孟州。这四十大板和发配路程的遥远艰辛,就是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的“多少”代价。

武松是如何自首的,公堂审判是如何进行的?(如何/怎么)

武松自首的方式非常高调和独特:

他并非偷偷摸摸去报案,而是手提着潘金莲和王婆的头颅,径直来到县衙门前。他击响了登闻鼓(古代供百姓伸冤或告状用的鼓),引起县衙的注意。在衙役询问时,他高声报明自己的身份和杀人事实,并呈上了一份详细的状子(书面的案情陈述)。这种方式既是他性格的体现,也确保了官府无法忽视这桩命案和他的报案。

公堂审判的进行:

县令接到武松的报案后,即升堂审案。首先,县令问明武松的姓名、籍贯、为何击鼓鸣冤。武松呈上状子并口头详述案情,包括武大郎如何被毒死、潘金莲与西门庆通奸、王婆如何从中撮合,以及自己如何报仇的过程。县令听取陈述后,并非立刻定罪,而是派遣仵作和押司前往现场勘验,核实武松所说是否属实(如武大郎的死因、潘金莲和王婆的死亡方式)。勘验人员回来汇报勘验结果,确认了武松所言基本属实(至少潘金莲和王婆是武松所杀)。最后,县令根据律法、案情、自首情节和勘验结果,召集属下商议,做出最终的判决。判决后,当堂执行了脊杖刑罚,并宣布了发配的去向。整个过程展现了古代司法“听陈述-勘现场-核实-议法-判决-执行”的基本流程。

这一回通过详实的描写,不仅展现了古代社会的司法面貌,也深刻塑造了武松这一人物在面对国家律法时的选择与抗争。他在公堂上的坦荡陈述,与他之前的激烈复仇行为构成了鲜明的对比,使人物形象更加复杂立体。而最终的发配结局,也为他后续在孟州和十字坡等地的经历埋下了伏笔。

金瓶梅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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