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基数调整详解:最新缴存基数上下限及比例
随着杭州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职工收入水平的提升,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适时的调整。本文将详细解读2024年度杭州公积金基数的最新调整情况,包括缴存基数的上下限、缴存比例以及相关的调整政策。
一、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
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杭州市对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缴存基数上限:根据杭州市2023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2024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39530元。
- 缴存基数下限: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杭州市区(包括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的下限为2490元,桐庐县、建德市为2260元,淳安县为2070元。
这一调整旨在确保公积金缴存既不过高增加企业和职工负担,也不过低影响公积金的保障作用。
二、缴存比例政策
在缴存比例方面,杭州市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 缴存单位: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
-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10%至24%的区间内,由个人申报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这一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以满足其不同的住房需求。
三、调整执行期限及申报要求
本次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执行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各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申报工作。
在申报过程中,各缴存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个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并确保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符合规定。对于未如实申报导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将依规予以追缴。
四、公积金缴存额计算
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以杭州市区为例,最低月缴存额为2490元×5%×2=249元,最高月缴存额为39530元×12%×2=9487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在公积金基数调整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2024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仍按原基数执行。
-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确定。
- 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 对于缴存基数未达下限的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自2024年10月1日起,中心将按规定将缴存基数上调至下限。
结语
杭州市公积金基数的调整是保障职工住房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化,确保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共同推动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