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地價稅繳納?為什麼要繳納?

什麼是地價稅?

地價稅是政府對持有土地的所有權人,每年依其持有土地的申報地價總額,所課徵的一種財產稅。簡單來說,只要您在課稅期間(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持有土地,原則上都需要繳納地價稅。這項稅收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財源之一。

為什麼要繳納地價稅?

繳納地價稅是土地所有權人的法定義務。其主要目的在於:

  • 為地方政府提供穩定財政收入,用於推動地方建設、提供公共服務(如教育、交通、環保等)。
  • 藉由稅賦機制,鼓勵土地有效利用,避免土地閒置或過度囤積。
  • 反映土地的經濟價值,使持有較高價值土地者承擔較高的稅賦。

地價稅何時繳納?繳納期限是多久?

繳納期間與截止日期

地價稅的繳納期間是固定的,每年只有一個月。根據稅法規定,地價稅的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

稅捐稽徵機關會在10月底前陸續寄發地價稅稅單給納稅義務人。請務必留意收取,並在11月30日前完成繳納。

逾期繳納的後果

如果您未在11月30日繳納期限內完成繳納,將會產生滯納金,並可能面臨強制執行的後果:

  1. 加徵滯納金:每逾越2日,將按照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會加徵至15%。例如,延遲1日至2日加徵1%,延遲3日至4日加徵2%,依此類推。
  2. 移送強制執行:滯納期滿(逾越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者,稅捐稽徵機關會將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可能包括查封、拍賣財產(如存款、股票、房地產等),以清償稅款、滯納金及執行費用。

因此,強烈建議您務必準時繳納地價稅,以免產生不必要的費用和麻煩。

地價稅稅額是多少?如何計算?

稅額計算的基礎

地價稅的計算基礎是您持有土地的「申報地價」。申報地價是由土地所有權人參考主管機關公告的「公告地價」後申報,但在未申報或申報價格未達公告地價時,則以公告地價為準。目前一般申報地價會以公告地價的80%作為參考。

計算公式大致為:

應納地價稅額 = 申報地價總額 × 適用稅率

其中,「申報地價總額」是將您在同一縣市內所有土地的申報地價加總。

稅率級距與累進計算 (一般用地稅率)

地價稅的稅率分為「一般用地稅率」和「特別稅率」。一般用地稅率是採累進稅率,稅率隨著您在同一縣市土地申報地價總額的高低而增加,共有六個級距:

  • 第一級:申報地價總額 ≤ 累進起點地價 → 適用稅率 10‰ (千分之十)
  • 第二級:超過累進起點地價部分 ≤ 累進起點地價的5倍 → 適用稅率 15‰
  • 第三級:超過累進起點地價5倍部分 ≤ 累進起點地價的10倍 → 適用稅率 25‰
  • 第四級: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0倍部分 ≤ 累進起點地價的15倍 → 適用稅率 35‰
  • 第五級:超過累進起點地價15倍部分 ≤ 累進起點地價的20倍 → 適用稅率 45‰
  • 第六級:超過累進起點地價20倍部分 → 適用稅率 55‰

「累進起點地價」是由各縣市政府根據當年度公告地價及土地面積等計算得出,每年可能不同。這使得持有越多、越貴土地的人,適用更高的稅率,稅負越重。

優惠稅率 (例如: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為了鼓勵土地有效利用或基於特定目的,稅法提供了多種優惠稅率,最常見的是「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 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符合特定條件的自用住宅用地,可以申請按2‰ (千分之二)的稅率課徵地價稅。這個稅率是非累進的,遠低於一般用地的最低稅率10‰,可以大幅減輕稅負。
  • 其他優惠稅率:尚有工業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寺廟用地等特定用途土地,可適用不同的優惠稅率或減免。

申請優惠稅率需要符合嚴格的條件並主動提出申請,稅捐稽徵機關不會主動適用。如果您符合條件,務必了解如何申請(詳見下方「如何申請優惠稅率」部分)。

如何知道我的稅額?

最直接知道您的地價稅稅額的方式是查閱稅捐稽徵機關寄發的「地價稅繳款書」。稅單上會清楚載明您的土地坐落、面積、申報地價、適用稅率、應納稅額以及繳納期限。

如果您對稅單上的金額有疑問,或想在收到稅單前預估,可以聯繫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或利用其官方網站提供的線上試算或查詢服務(通常需要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等身份驗證)。

地價稅稅單在哪裡取得?遺失了怎麼辦?

稅單的寄送

地價稅繳款書會由土地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稅捐稽徵機關於每年10月底前,根據地籍資料及稅籍資料,以平信方式寄送至納稅義務人的戶籍地址或登記地址。

如果您的通訊地址與戶籍地址不同,建議您提前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通訊地址,以確保能收到稅單。

稅單遺失或未收到

如果在11月初仍未收到地價稅繳款書,或者不慎遺失了稅單,請不要擔心,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補發或查詢稅額並繳納:

  1. 電話查詢/申請補發:直接致電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服務電話,告知您的姓名、身份證字號、土地坐落地址等資訊,服務人員可協助查詢稅額並告知如何補發稅單或提供繳稅方式。
  2. 臨櫃申請補發:攜帶您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健保卡、駕照等),親至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全功能服務櫃台,申請補發地價稅繳款書。
  3. 線上申請補發或列印:許多稅捐稽徵機關的官方網站提供線上服務,您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搭配密碼、或工商憑證等,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平台」或各縣市稅捐局網站,查詢稅額並申請補發稅單,甚至直接下載列印電子稅單或取得繳稅條碼。
  4. 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 (Kiosk):部分便利商店的多媒體事務機(如ibon、FamiPort等),可憑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查詢稅額並列印繳納單(有限額限制)。

請注意,即使稅單遺失或未收到,繳納地價稅仍是您的義務,逾期同樣會加徵滯納金。因此,一旦確認未收到稅單,請務必盡快主動聯繫稅捐機關。

地價稅可以在哪裡繳納?提供哪些繳納方式?

多元化的繳納管道

為了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稅,政府提供了非常多元化的繳納管道,您可以選擇最適合您的方式:

實體繳納地點

  • 代收稅款金融機構:持地價稅繳款書至各銀行、合作金庫、農會、漁會信用部等有代收稅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臨櫃繳納。
  • 郵局:持地價稅繳款書至全國各郵局櫃台繳納。
  • 便利商店:持地價稅繳款書至統一超商 (7-ELEVEN)、全家、萊爾富、OK Mart 等四大超商繳納。請注意,通常有繳稅金額限制,超過一定金額(例如新台幣3萬元)可能無法在便利商店繳納,且僅限於繳納期間內。

線上繳納方式

  • 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進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平台,使用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進行線上繳稅。
  • 行動支付工具/App:下載參與代收稅款的行動支付業者之App (如台灣Pay、Line Pay Money、街口支付等),掃描稅單上的QR Code或三段式條碼進行繳納。
  • 網際網路轉帳:透過網路銀行或報稅軟體,使用晶片金融卡進行轉帳繳稅。

其他繳納方式

  • 自動櫃員機 (ATM):使用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的自動櫃員機,插入晶片金融卡,依畫面指示輸入繳稅相關資訊進行繳納。
  • 電話語音轉帳:撥打語音專線,按指示使用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進行轉帳繳稅。
  • 晶片金融卡至銀行公庫或自動櫃員機:部分銀行提供直接在櫃檯或ATM使用晶片金融卡扣款繳稅的服務。

各種繳納方式可能會有不同的操作流程、手續費或適用對象限制,建議您在選擇繳納方式時,可以參考稅單背面的說明或稅捐稽徵機關官網的詳細指引。部分繳稅方式(如信用卡、行動支付)可能會提供回饋或分期優惠,您可以多加比較利用。

如何申請優惠稅率 (如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地價稅的優惠稅率(如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工業用地稅率等)需要主動提出申請,經稅捐稽徵機關審核符合規定後才能適用。以最常見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例,其申請流程如下:

申請資格條件 (以自用住宅用地為例)

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的優惠,通常需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這是最基本的條件,必須有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設戶籍在該土地上。
  2. 該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土地與房屋所有權人需為同一人或具備配偶、直系親屬關係。
  3. 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房屋的用途必須是自住使用,不能有出租或供作營業使用(如開設店面、辦公室等)的情形。
  4. 都市土地面積以3公畝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公畝為限:即使土地面積再大,適用自用住宅稅率的部分也有上限。
  5.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者,以一處為限:這是一戶一處的限制,即使您有多處房產符合其他條件,原則上只能擇一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稅率。但如果成年子女、父母等直系親屬在不同房屋設籍,且符合其他條件,則可以分別申請。

申請應備文件

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時,通常需要準備以下文件:

  •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
  •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 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測量成果圖。
  • 設有戶籍之戶口名簿影本 (載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設籍資料)。
  • 如果土地與建物非同一人所有,需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如戶口名簿影本)。
  • 其他經稅捐稽徵機關要求提示之證明文件。

申請期限與方式

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有時效性:

  • 申請期限:原則上,必須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當年度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 逾期申請:如果在9月22日後才提出申請,即使符合條件,核准後也要從次年才能開始適用優惠稅率。

申請方式:

  • 臨櫃申請:攜帶應備文件至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辦理。
  • 郵寄申請:將應備文件郵寄至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
  • 線上申請: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平台或各縣市稅捐局網站,透過線上方式提出申請(通常需要身份驗證並上傳文件)。

只要條件符合且核准一次,未來只要用途、戶籍等狀況沒有改變,原則上會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稅率,無需每年重複申請。但若有房屋買賣、增建、出租、戶籍遷出等情況,應主動向稅捐機關申報,以免不符資格而被改按一般稅率追補稅款。

如何查詢地價稅繳納紀錄或稅務資訊?

如果您需要查詢過去的地價稅繳納紀錄、確認是否已繳納當期稅款,或查詢其他與地價稅相關的稅務資訊,可以透過以下管道:

  • 稅捐稽徵機關網站:進入土地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稅捐稽徵機關的官方網站。通常網站會設有「線上查詢」、「繳稅查詢」或「個人稅務資料查詢」等專區。您可能需要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加密碼、工商憑證或行動身份識別(Taiwan FidO)等方式進行身份驗證後,即可查詢個人的地價稅課稅資料、稅單資訊及繳納紀錄。
  •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平台:這是財政部提供的跨縣市服務平台,登入後可以查詢您在不同縣市的土地稅務資訊,包括地價稅。
  • 親至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攜帶您的身份證明文件,親自到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全功能服務櫃台,請服務人員協助查詢您的稅務資料及繳納狀況。
  • 電話查詢:致電稅捐稽徵機關的服務電話,告知您的身份資訊,服務人員可在核對身份後提供相關資訊。

線上查詢通常是最便捷的方式,您可以隨時隨地進行。

對地價稅稅額有異議怎麼辦?

如果您收到地價稅繳款書後,對稅單上的金額、適用稅率、土地面積、使用分區等內容有疑問或認為有誤,您可以依法提出異議,尋求更正。

申請復查的程序

如果您對稅額有異議,應依照以下程序處理:

  1. 準備文件:填寫「復查申請書」,載明您的姓名、地址、統一編號、原核定稅額、申請復查之事項及理由,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如房屋使用執照、戶口名簿、土地所有權狀等,視您的異議理由而定)。
  2. 提出申請:收到地價稅繳款書之日起30日內,將復查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原核定稅捐的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3. 等待審核:稅捐稽徵機關收到您的申請後,會重新審核您的稅務案件。他們可能會要求您補充資料或進行實地勘查。
  4. 收到復查決定書:稅捐稽徵機關會在法定期限內作成復查決定,並將決定書送達給您。
  5. 進一步救濟:如果您對復查決定仍不服,可以在收到復查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提起訴願;對訴願決定不服,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重要提醒:在申請復查期間,原核定的地價稅原則上仍應在繳納期限內繳納,以免產生滯納金。如果復查後稅額減少,稅捐機關會辦理退稅。如果因為復查而暫緩繳納,需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提供相當擔保。建議在申請復查前,先與稅捐稽徵機關溝通,釐清疑問。

總結

地價稅是土地所有權人每年應履行的稅捐義務,繳納期間固定在每年11月。瞭解地價稅的計算方式、多元的繳納管道以及如何申請優惠稅率(特別是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可以幫助您正確且便利地完成繳稅,並可能合法地減輕稅負。若對稅務事項有任何疑問,主動聯繫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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