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労働保険料】是什么、如何计算与缴纳、重要流程全解析
労働保険料(ろうどうほけんりょう)是日本劳动保险制度下,企业和劳动者需要缴纳的费用。这项制度是日本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劳动者提供应对工作风险、失业风险以及支持职业发展等方面的保障。理解労働保険料的构成、计算方法、缴纳流程以及相关的重要事项,对于企业和劳动者都至关重要。
労働保険料是什么?
简单来说,労働保険料是为了维持劳动保险制度运作而筹集的资金。劳动保险(労働保険)并非单一险种,它主要包含两个核心部分:
- 労災保険(労働者災害補償保険):即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主要用于补偿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或在通勤途中发生的伤病、残疾或死亡。
- 雇用保険(雇用保険):即雇用保险。主要用于在劳动者失业时提供失业津贴,以及支持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促进就业、育儿和护理休假等方面的政策。
労働保険料就是为这两个保险筹集资金的总称。缴纳劳动保险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并非可选的。
为什么需要缴纳労働保険料?
缴纳労働保険料的根本原因在于建立一个互助互济的保障体系,共同分担和化解劳动者面临的风险:
- 保障劳动者权益:在发生工伤事故或失业时,劳动保险能够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减轻劳动者及其家庭的负担。
- 促进社会稳定:通过提供失业保障和就业支持,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降低因失业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
- 分担风险:将个别劳动者可能遭遇的风险分散到所有参保企业和劳动者中,形成集体应对风险的能力。
- 遵守法律义务:根据日本《劳动保险征收法》(労働保険の保険料の徴収等に関する法律),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加入劳动保险并按时缴纳保险费。
由谁来缴纳労働保険料?负担比例如何?
劳动保险费的缴纳义务主体是用人单位(雇主)。但是,不同的险种,费用负担的比例有所不同:
- 労災保険料:这部分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劳动者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这是因为工伤风险被视为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固有或衍生的风险。
- 雇用保険料:这部分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负担。通常,劳动者承担一部分比例,用人单位承担剩余的大部分比例。劳动者承担的部分会由用人单位从每月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的负担比例会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政策进行调整,由厚生劳动省发布。
因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全部的労災保険料和大部分的雇用保険料,而劳动者个人仅需承担一小部分的雇用保険料。
労働保険料的计算方法是如何的?
労働保険料的计算基础是劳动者的“工资总额”(賃金総額)以及由政府规定的“保险费率”(保険料率)。
计算公式为:
労働保険料総額 = 工资总额 × 労働保険料率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労働保険料率”是労災保険料率和雇用保険料率的总和。但是由于负担比例不同,实际计算和分摊时需要分别处理。
1. 工资总额(賃金総額)
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在计算期间内支付给所有劳动者的所有工资报酬的总和。这包括:
- 基本工资
- 加班费
- 奖金
- 津贴(如通勤津贴、家庭津贴、职务津贴等,但通常不包含报销实报实销的差旅费)
- 其他一切因劳动提供而获得的报酬
计算期间通常是指一个劳动保险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2. 保险费率(保険料率)
保险费率由厚生劳动省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并公布。
- 労災保険料率:这个费率根据行业类别的不同而差异巨大。风险较高的行业(如建筑业、采矿业)费率会高,风险较低的行业(如办公室工作为主的行业)费率会低。这是为了反映不同行业的工伤发生风险。费率以“千分之几”(‰)表示。
- 雇用保険料率:这个费率通常是统一的,适用于大多数行业,但也可能根据经济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调整。费率同样以“千分之几”(‰)表示,并会明确区分用人单位负担的比例和劳动者负担的比例。
用人单位需要根据自己所属的行业确定适用的労災保険料率,并使用厚生劳动省公布的最新雇用保険料率。
计算示例(简化):
假设某公司在某一劳动保险年度支付给所有劳动者的工资总额为 100,000,000日元。
假设该公司所属行业的労災保険料率为 3‰ (0.003)。
假设当年的雇用保険料率为 15.5‰ (0.0155),其中用人单位负担 9.5‰ (0.0095),劳动者负担 6‰ (0.006)。
労災保険料 = 100,000,000日元 × 3‰ = 300,000日元 (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
雇用保険料 = 100,000,000日元 × 15.5‰ = 1,550,000日元
其中:
用人单位负担的雇用保険料 = 100,000,000日元 × 9.5‰ = 950,000日元
劳动者负担的雇用保険料 = 100,000,000日元 × 6‰ = 600,000日元 (从工资中代扣)该年度总労働保険料 = 労災保険料 + 雇用保険料 = 300,000日元 + 1,550,000日元 = 1,850,000日元
其中:
用人单位实际需缴纳总额 = 労災保険料 + 用人单位负担的雇用保険料 = 300,000日元 + 950,000日元 = 1,250,000日元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简化的例子,实际计算中需要准确统计当年的工资总额并应用最新的费率。
劳动保险费如何缴纳?重要的年度更新(年度更新)流程
劳动保险费的缴纳采取的是一种“概算・确定”的方式,即先根据预估的工资总额缴纳“概算保险费”,然后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计算“确定保险费”,进行差额调整。
这个调整过程和新年度的概算保险费缴纳合并进行,被称为“年度更新”(年度更新)。
年度更新流程详解:
- 时间:年度更新手续通常在每年的6月1日至7月10日之间进行。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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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确定并缴纳上一年度(4月1日至3月31日)实际应缴的劳动保险费(确定保険料)。
- 计算并缴纳本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预估应缴的劳动保险费(概算保険料)。
- 进行上一年度概算保险费与确定保险费之间的差额清算。
- 所需材料:用人单位需要准备好上一个劳动保险年度支付给所有劳动者的详细工资数据,并填写“劳动保险概算・确定保险费申报表”(労働保険概算・確定保険料等申告書)以及“劳动保险费等算定基础工资汇总表”(労働保険料等算定基礎賃金集計表)等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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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过程:
- 计算上一年度(例: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
- 根据实际工资总额和当时的费率,计算出上一年度的“确定保险费”。
- 将上一年度已缴纳的“概算保险费”与计算出的“确定保险费”进行比较。
- 预估本年度(例: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的工资总额(通常参考上一年度情况)。
- 根据预估工资总额和本年度适用的费率,计算出本年度的“概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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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金额的确定:
- 本次需缴纳的金额 = 本年度的概算保险费 + 上一年度确定保险费与概算保险费的差额(如果确定大于概算,则补缴;如果确定小于概算,则多缴部分充抵本年度概算)。
- 如果上一年度多缴的金额超过本年度概算保险费,可以申请退还。
- 提交与缴纳:填写好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需在7月10日前提交给管辖的劳动局(労働局)或劳动基准监督署(労働基準監督署),并在同一期限内完成保险费的缴纳。缴纳可以通过银行、邮局或指定的金融机构进行。
重要提示: 年度更新是企业劳动保险管理的头等大事。未按时进行申报和缴纳,将面临滞纳金(延滞金)甚至强制征收的风险。企业应提前做好工资统计和申报准备。
在哪些地方可以办理劳动保险手续?
与労働保険料相关的行政手续主要在以下机构办理:
- 劳动局(労働局):各都道府县都设有劳动局,负责劳动保险制度的总体实施、费率发布、年度更新指导等。
- 劳动基准监督署(労働基準監督署):劳动基准监督署是劳动局的下设机构,通常负责具体的企业监督检查、工伤认定、以及接受劳动保险申报(包括年度更新申报)。企业通常向其所在地的劳动基准监督署提交年度更新申报表。
- 公共职业安定所(Hello Work):虽然主要负责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金发放,但在雇用保险相关的部分手续(如新入职、离职人员的雇用保险手续)可能与此相关联,但缴纳申报的主体是劳动局/劳动基准监督署。
- 银行、邮局等金融机构:用于实际缴纳保险费用。
对于企业而言,日常管理和年度更新申报主要与劳动基准监督署打交道。
如何处理新入职和离职人员的劳动保险?
劳动保险是按“人”参加的,但费用计算和缴纳是按“企业”的工资总额进行的。新入职和离职人员的处理主要影响企业年度工资总额的计算:
- 新入职人员:从劳动者开始工作的当月起,其工资就需要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中,用于计算当年度的劳动保险费。用人单位需要在新员工入职后及时办理雇用保险的加入手续。
- 离职人员:劳动者离职后,其工资计算到离职当月。在计算年度工资总额时,只需包含其在职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需要在员工离职后及时办理雇用保险的退出手续,这关系到该员工后续是否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这些人员变动信息通过雇用保险的相关手续(如被保険者資格取得届、被保険者資格喪失届)报告给公共职业安定所,间接影响劳动局掌握的企业人员和工资情况。
未按时缴纳劳动保险费会有什么后果?
未按时足额缴纳劳动保险费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 滞纳金(延滞金):逾期缴纳会产生滞纳金,金额根据拖欠的时间和金额计算。
- 强制征收:劳动局或劳动基准监督署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征收未缴的保险费、滞纳金。这可能包括对企业财产(如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进行扣押。
- 影响劳动者权益(间接):虽然劳动者依法享受劳动保险待遇(如工伤赔偿、失业金)通常不会直接因企业未缴费而完全丧失,因为国家会先行垫付,但企业可能会面临被追讨垫付金额,并可能影响企业的社会信用,长期而言不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
- 罚款或刑事责任:在极端情况下,特别是恶意逃避缴纳义务的,企业和相关负责人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因此,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労働保険料的按时、足额缴纳义务。
总结
労働保険料是日本劳动保险制度的核心资金来源,包含労災保険和雇用保険两部分。其计算基于企业的工资总额和政府规定的费率,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比例共同负担(労災保险全部由企业负担)。每年6月1日至7月10日的年度更新是用人单位必须完成的重要流程,涉及上年度的清算和本年度的预缴。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是企业合法运营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础。